外国人滞留
所有想要入境韩国的外国人都必须持有有效护照和签证。请务必确认护照和签证上记载的滞留期限届满日,超过滞留期限后申请延长滞留期限的,将被处以罚款。
- 根据滞留有效期在韩滞留分为短期滞留、长期滞留及永居。
- 短期滞留 : 滞留期间90日(含)以下
- 长期滞留 : 滞留期间91日(含)以上
- 永居 : 没有有效期限制
签证上显示的日期即为滞留期限届满日。
外国人登录证照片右下角记载的日期中,下方的日期为滞留期限届满日。
延长滞留期限时,可以在外国人登录证背面确认滞留期限的届满日。
长期滞留或永居,必须自入境之日起90日内进行外国人登记或申报在韩住所。
外国人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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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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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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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日起90日内
- 取得滞留资格或滞留资格变更许可的外国人获得其许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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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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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书
- 护照
- 彩色照片一张(3.5x4.5)
- 各类滞留资格附件
- 手续费:3万韩元(仅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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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人登记申请受理
- 管辖地方出入境·外国人官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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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人登录证签发
- 护照外国人登记印章
外国人登记对象
- 从入境韩国之日起想要在韩滞留90日以上的外国人
- 丧失韩国国籍并取得外国国籍的外国人,或者在韩国出生的外国人,取得在留资格后,自该日起想要在韩国停留90日以上。
- 外国人登记的例外情况 - 下列外国人可以免除外国人登记。
- 外交、公务、协定执行者及其家属(A-1、A-2、A-3)
- 从事外交、产业、国防重要业务的人员及其家属和其他法务部长官认为特别需要免除外国人登记的外国人。
- 想要滞留不超过6个月的加拿大公民中,希望进行符合下列滞留资格活动的外国人→文化艺术(D-1)、宗教(D-6)、访问同居(F-1)、同伴(F-3)、其他(G-1)
- 未满17岁登记外国人(17岁时必须在90日内进行外国人登记)
外国人登记时间
- 想要在韩国滞留90日以上的外国人
- 获得滞留资格或变更许可的外国人
- 例)如果持有B-2(旅游过境)的加拿大公民在滞留5个月后申请变更滞留资格,在申请变更滞留资格时进行外国人登记。
有关外国人登记、入境许可等出入境相关业务的详细信息,韩国出入境管理事务所(www.immigration.go.kr)和HI KOREA(www.hikorea.go.kr)网站,或拨打1345(无需区号) 进行咨询。